2.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
4.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5.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全文]
大小非减持不手软
下跌行情雪上加霜
估值体系全面崩溃